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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年底本人到A劳务公司托管社保,当时A公司只出示了收据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年底本人到A劳务公司托管社保,当时A公司只出示了收据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年底本人到A劳务公司托管社保,当时A公司只出示了收据,并没有协议、合同等文件,由于本人对A公司的信任,1直无查社保明细也不作他想,直到2014年年初(4月)才到社保局打了明细,才知道它不但漏参:2012.1;2014.2,重参2014.3和2014.4共4个月,还把我的社保号在本人不知情的状况下重开了1个,即本人现在是有两个社保号的。本人本着维护和体现和谐社会的想法,47月都有亲自到A公司交涉,公司有位员工曾表示这些案件大约3个月时间就能给我答复:退费及合并社保号。直到现在年底了,打去A公司的电话,就1个推1个,最后竞推给地税,本人也到地税询问过,地税表示这案例,若专业人员去办1个工作日就行了,只是以私人名义去办需要的证明、资料比较多,而因某些原因本人出示不齐,故本人以为社保号重复等这些都是合骏所造成的,让他们做好售后服务也在情理之中。
? ? ? ?现已年底,欲请有关人员本着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本人主持公道,就此事已给了起码有3个月的时间给A公司,而A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老是1再推诿,到现在A公司给的答复仍然是资料已上交地税,等待答复中。现欲请有关单位给我应有的答复:退费并合并社保号,或请有关人员为本人指明维权方向。谢谢!
? ? ? ? 要补充1点:本人是从2012年开始与A公司的托管关系至2014.4月已停。?若有不明之处请致电胡小姐13682203594.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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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1-30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