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学校这样做合理吗
学校这样做合理吗 我承包学校商店10余年,每年写一次合同,承包费随行就市,最高交过32000(学生数为725人)元,最低交过14000元(学生数为600人)。但今年学校在开前一天突然取消商店。我向学校讨要10多多年来的给学校服务的报酬,或养老保险(校方从未买过),学校一分钱不给。校方这样做是否违反了什么法律?
校方辞退民办教师和幼儿教师都是一次性了断,解决了报酬还买了养老保险。民办老师和幼儿老师在任教期间校方照当地政策每月发了工资的。而我的工资是给校方缴纳了承包金后所赚了才是工资。
民办老师、幼儿老师、商店承包人都是在为师生服务,为什么什么辞退后的待遇不一样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7995……(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4-11-29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