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关于公证员王武忠伙同关家涛违法出具、使用《公证书》诈骗430万元的投诉
关于公证员王武忠伙同关家涛违法出具、使用《公证书》诈骗430万元的投诉 关于公证员王武忠伙同关家涛违法出具、使用《公证书》诈骗430万元的投诉
一、诈骗经过:
2013年4月17日,借款人(关家涛)告诉我说抚顺市公证处我有熟人已经联系好了, 明天就可以办理借款公证了,约我18号到抚顺市公证处办理公证,18日上午关家涛带领王治国、唐元蔚、周杰、王静、王淑兰、李拓和我,一同去了抚顺市公证处新抚部,在部长办公室找到了王武忠部长,我向他说明了关家涛要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是两个月,要求做一个借款合同公证,王武忠部长说:"借款合同公证做不了,我可以做委托买卖公证,公证的效力是一样的”,他还说:“如果到期还不了你钱,你不用通知关家涛,拿着公证书直接办理买卖手续就行,煤矿就是你的,你愿意卖谁就卖谁"因为王武忠是公证员是代表国家的,不可能说假话,我就相信了,就这样我拿到委托买卖煤矿《公证书》后,就通知了其他出资人给关家涛汇了430万元,至今关家涛、王武忠没有还我一分钱。
经公安查证,1委托买卖煤矿公证书的依据是《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知书明确写明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2、采矿许可证是假的。我想问公证员违法吗?是否构成合伙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牛国增(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11-29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