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交的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当有特别说明的除外的。
如果男方父母无明确表示该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则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属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4-11-29 15:36
但房屋交纳的按揭款及相应房屋升值部份属夫妻共同财产
要看情况的
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当有特别说明的除外的。
婚后赠与所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