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涉嫌擅自从事出版和非法出版物
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因此,若未达到上述立案追诉标准,你老板应承担行政责任,比如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若涉嫌非法经营罪,且有证据证明你明知而参与其中获得的,你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共犯,建议你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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