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行为人无证驾驭二轮摩托车在戴南护国街撞倒一人,行为人报兴化120,兴化120建议行为人打当地医院电话,行为人没有再打电话,不顾受害人死活,逃逸。受害人送往戴南董北疗养院后,又转往泰州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死死亡。后兴化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而不是认定其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人不想赔偿受害人任何经济损失,只想按中院量刑执行。这件事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sxhdn……(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0-12-21 10: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马德清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袁红军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胡志翔律师

新疆 喀什

孙洪国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伊犁律师
贺月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已帮助 70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张进军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已帮助 427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李志娟律师 
新疆克拉玛依
已帮助 108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伊犁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