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农村拆迁安置地一户一宅的问题
关于农村拆迁安置地一户一宅的问题 我家在农村,现在正为回迁安置地分配的问题。我有两个妹妹,均已成家,大妹在家招婿的,生育一儿一女,一家四口另立门户,户主为我大妹;小妹出嫁,生育一儿,两人户口仍跟父母在一起,没有迁移出去,他们四人在一个户口本,户主为我父亲。目前大妹四口人,我父、母加小妹、小妹儿子四口人共八个人同吃同住在一栋房子。现在农村拆迁,拆迁协议也规定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分配安置地,但是乡政府却说只能给一处安置地,因为大妹是入赘招婿的,已经享受了农村土地福利,所以不能在、再分配安置地。我家依法在公安机关登记了两个户籍,拥有两个户口本,而乡政府却给一处安置宅基地,这样合法吗?我该怎样为我的父母争取合法利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冷志清(广西)
提问时间:2014-11-27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