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人家钱,人家报警,现在派出所要将人送往看守所,可以不?
有欠条,警方不得介入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
(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派出所的行为属于非法介入经济纠纷,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你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做法不是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