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书。为10级伤残。工伤发生在2013年11月28日,公司之前和我有一个简单
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书。为10级伤残。工伤发生在2013年11月28日,公司之前和我有一个简单 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书。为10级伤残。工伤发生在2013年11月28日,公司之前和我有一个简单的书面接触劳动关系。后来公司说按国家规定全部赔偿8400元,后来我和公司周旋,公司说以30000作为赔偿。2014年8月22日,公司让我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后又叫我签用工劳动合同,我讲劳动关系合同应在入职时就签了,公司说不签,那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效,他们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的,现在只是补充劳动合同而已。我没签劳动用工合同,只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于是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申请三金的赔偿,仲裁院给出受理开庭时间是2014年11月27日,今天开庭,仲裁院却说,公司已经给我买了工伤保险,我的案情不在他们的受理范围之内,叫我配合公司签正式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之内的。并让我签了撤诉申请。说配合公司签这些文件,他们才能报工伤保险,如果公司不赔,叫我走人民法院途径,这其中有什么阴谋吗?官渡区仲裁院给出的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m1686……(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4-11-27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