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弟弟在校期间,被异校十几个携带管制武器的人群殴
弟弟在校期间,被异校十几个携带管制武器的人群殴 弟弟现读初三,由于在前一天与异校学生在学校旁边发生争吵,该学生扬言要来报复,弟弟并未放在心上。第二天下午,该异校学生叫了十个左右的帮手,其中有已成年的社会青年与其同学。并携带管制武器进入弟弟所在学校里,对弟弟进行殴打。期间,学校并未发现,直到弟弟昏迷在地,才有人送入医院就诊。在事发第三天立案,因为事发当天学校承诺会负责处理,但几天后,叫我们这边自己去异校追究需要承担责任的学生。殴打学生的家长态度恶劣,拒付医药费与承担责任,且不愿指认帮凶。学校只承担了1千块钱的医药费,其余费用都是我们自己承担。如今,弟弟已对上学产生阴影,请问,是否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是否能追究实行殴打的学生。派出所立案是否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1369(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4-11-26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