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四人合伙养殖蚝,因养殖失败,也因此欠下费用,但其它三人却因种种理由不还养蚝费用??应该怎么办?
四人合伙养殖蚝,因养殖失败,也因此欠下费用,但其它三人却因种种理由不还养蚝费用??应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四人(A、B、C、D)一起合伙向(E)收购“蚝苗”,“蚝苗”总共四万多块钱,(A、B、C、D)每人承担一万多块。打算运到海南去养殖,回来后再付款给(E),但因“蚝苗”受到赤潮的污染,在运往途中“蚝苗”全部死亡,
也因此欠下了许多债务,事后A、B有在还钱给(E),但(C、D)两人不还钱,只因为A、B两人是这次合伙的负责人,与E签有合同,而(C、D)两人是和(A、B)签有合同,事后(E)把(A、B)两人告上了法庭,让两人还清所有的欠款,
在上法庭之前,(A、B)有还几千块钱给(E),但因为上法庭时,没有找到E写给的(A、B)的收条,过后找到了收条,但E不承认AB有还过钱给他,去问法院法院也不理睬,
我想问一下,1、是不是还过的那几千块钱真的不算数了?2、因为事隔几年,C现在已经死亡不在了?那他所欠的一万多块钱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3、在后来,法院有封过我们的银行户头,在里面扣除了二万多块钱?但是什么手续都没有? 我就想问下我们现在应该要怎么做????希望大家能给我指导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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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桂花香63(广西-钦州)
提问时间:2010-12-20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