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雇我我能要求赔偿吗?
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雇我我能要求赔偿吗? 公司在东莞,我是在厦门办事处,负责福建的市场。10月31日公司发邮件公布当日解雇我,理由:业绩差 不尊重领导。 我跟公司写邮件说 解雇我 需要我交接工作可以,但我可以收到多少工资 及提出 还有补偿? 公司邮件回复:(根据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之规定,公司有权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做任何补偿。工资也会按照规定合理核算,并按照交接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关于已签合同的提成问题,对于离、辞 职人员并没有相关规定。)
现在我的工作已经交接完成 但工资还未发放 就要叫我签“离职保证书及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里面内容为:本人 于 年 月 日办理离职(被解雇)手续,已交接全部工作,工资、福利等待遇已全部计算并领取完毕,本人保证离职以后不伤害公司利益,不泄露公司任何秘密,不追究任何补偿,涉及本人原工作问题愿意随时协助处理。本人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同意从即日起解除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所有的任何协议,保证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1,我现在还未领取工资但公司要我先签 我能否签?
2,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公司发完工资后 向当地劳动局投诉 要求公司给我赔偿?
3,若是我现在签了或收到最后一个月工资后及提成后签了“离职保证书及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是否就没法再向劳动局投诉 要求公司赔偿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cl532……(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11-25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