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有案底,打人致轻伤,判刑11个月,量刑是否过重?
有案底,打人致轻伤,判刑11个月,量刑是否过重? 大家好。我有个亲戚,今年22岁,于2011年抢劫伤人被判刑3年,今年4月份释放。今年6月份的时候在一家歌厅吃了东西不给钱,并且伙同另外4个人打伤了3名歌厅服务员,均为轻伤。被刑警带走的时候检验出吸食了毒品。然后一直被关在看守所等待开庭。前两天法院来消息说开庭结果出来了,被判刑11个月。请问这个量刑有没有过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ylee(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4-11-25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