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移民土地是否可以买卖?合同有效吗?打官司赢面大吗
移民土地是否可以买卖?合同有效吗?打官司赢面大吗 2002年以14万元的价格买了两间移民地基,分别建立“土地绝卖契约”与“土地使用证转让合同“各一份。当时土地证房产证都还办不了,说是移民地基村里统一办,因此契约中约定,过户手续所需一切税、费由我承担,对方必须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不得另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2003年我就在这间地基上自建了房屋,建好后一直自住至今,最近这间房子的产权证和土地证才刚批下来能办,都办出来了,手续费全部由我承担,约2万元,但都办在对方的名下,我要求对方配合过户时,对方却提出要25万元的“配合费”,否则不办给我。
我听说土地不能买卖,但我除了签的关于土地卖给我的“土地绝卖契约”外,还签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这份合同应该有效吗?我怕告到法院,法院说我们违背土地不能买卖法律,判我们合同无效,把房子判给对方去了!
我想打官司,请问我的契约与合同有效吗?打官司赢面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ndfl……(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11-25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