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学生误伤眼角膜
                学生误伤眼角膜 我弟弟是在校大学生,因为上厕所跟同学有冲突,我弟弟在里面上厕所,但学校的厕所的门坏了,没有修(后来学校又说故意弄坏的),他同学抢上厕所,刚进厕所接到一个电话,他同学就在外面撞门骂人要进去,一个在里面边接电话边抵着门。后来我弟弟实在受不住骂就回头打了下门警告,结果正好打到门中间的玻璃上,那同学正好脸部在玻璃那个位置,玻璃溅到一只眼睛里去了,眼角膜划伤,去医院做了缝合手术,住院一周。
   我们家长同天去了学校,但学校估计被贿赂过了,对方是浙江做生意的,学校在还没有调查的责任情况下,进去就叫我们写保证书保证一切赔偿(我们没有写),还给了我弟弟记过处分,说原因是破坏公物并造成严重后果。中途那老师和家长先后出去接某领导的电话,最终学校的责任鉴定我估计对我弟弟很不利。不知道这种鉴定有没有法律效力。
   后来我们出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大约5000元。那同学回家休养(据医生说没有必要休养,只是影响视力,最低到0.2,散光还不太好说目前,但应该不至于复视吧)。说以后去做伤残鉴定。
   结果今天又出波折,那同学父亲打电话来说前一家医院没有弄好,现在这家医院检查说少缝合了一针,还有一针缝合到虹膜上了,要重新缝一下,要求我再打钱过去。我表示应该是前一家医院的责任,角膜缝合本来是个不大的手术,我们在没有责任鉴定的情况下,已经把医药费都出了。
 他父亲大怒,不停得骂我,说要告到学校,我想打官司似乎是肯定的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rry……(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0-12-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