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结婚十多天天,现在想离婚,女方家以时间短为由想要损失费,合理么?
不合理 法院不会支持的
你有权起诉 要求离婚
你好,男方以女方有病要求离婚并非充足的理由,还需要看具体是什么病,是不是不宜结婚的疾病。
不合理,不用赔偿。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女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你们没有证据就不要胡乱散布谣言,你有权利离婚,但是如果你们构成诽谤,是要赔礼道歉的。
你可以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女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男方如果想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