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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车间租赁合同签订后,有关事项以电子邮件是否有效

车间租赁合同签订后,有关事项以电子邮件是否有效 车间租赁合同签订后,在未交付前也就是离交付还有半个月,乙方通知甲方暂时停止有关满足乙方需要的改造,乙方以电子邮件通知说听通知,耽误的时间顺延,邮件通知有效吗?时间拖延不能按合同交付,会不会导致甲方违约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s6175……(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11-25 08: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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