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
网络虚拟物品被盗
网络虚拟物品被盗 本人于2010年12月9日凌晨00:30左右,盛大网络游戏公司下属的龙之谷游戏账号被盗号者非法入侵,于2010年12月9日上午9:45左右发现账号被盗,打电话去盛大网络游戏公司,得到的反馈是需要我向其传真装备找回申请。本人于当天下午15:00左右向其公司传真了申请,在晚上得知其表示本人身份证件不清楚的缘由而不受理的结果。
次日(2010年12月10日),本人于下午13:30左右来到上海盛大网络公司位于张江碧波路的公司,向其递交装备找回申请,同时办理了账号安全问题修改的申请(其要求我出示手机账单,以证明此手机号码归本人所有,2010年12月11日,本人就去移动公司营业厅提取手机账单并已传真给盛大网络公司)
当日(2010年12月10日)晚上其客服电话通知我,说装备已经找回,并且已冻结,只要本人修改账号安全问题的申请批复,就可把装备返还给我。
2010年12月13日晚18时,客服小姐通知我修改账号安全问题的申请已通过,已帮我提交解除冻结并返还装备的申请,本人于2010年12月14日晚18时,收到由系统管理员返还的两件装备。而本人填写的被盗装备有10件有余。根据盛大公司龙之谷装备被盗恢复服务内容中指出的,“即日起,如果玩家的盛大通行证为贵宾用户且绑定密宝,可以直接通过拨打贵宾热线申请装备找回,如果玩家是贵宾用户,绑定密宝用户和安全卡用户,可尝试通过安全页面申请找回,其他用户可以通过在线传真,网络接待等方式申请找回。其中金币、铜币等游戏内货币、消耗类物品,商城物品不在恢复范围内。装备受理范围为B级以上 且被盗前是绑定状态的装备。”本人被找回的装备不是本人登记过的、且被盗前不是绑定装备,本人被盗前绑定装备1件也没有找回。
后打电话去盛大网络公司,其表示本人被盗装备已经全部返还,如果对这个结果不满意,请玩家到公安部门的网络监察科申请协查函,盛大网络公司才予以帮助。本人于2010年12月18日,去往上海市普陀区宜川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科,了解到上海自2006年起就不对相应问题发协查函,也就是说,盛大网络公司欺骗玩家,让玩家出具公安部门不可能开出的信函。
盛大网络公司表示只要被分散出去的装备就无法找回,但是根据装备找回的相关规则,只要是失主申报的失物,在线上交易的,都应该被无偿的返还失主,游戏的计算机系统是可以根据装备的编号追踪到装备的去处,而盛大网络公司对此表示他们的服务器做不到,一是欺骗玩家,二是不作为。并且盛大网络公司的客服把装备被盗的责任推卸给玩家,说玩家的账号不安全,本人申请了其密保卡与二级密码,盛大公司如此推卸责任让玩家很难对其的作为信服。
根据本人了解到的相关法律: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虚拟物品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虚拟物品是到公安门户部门报案,而不是去找网络监察科。而且游戏内部的虚拟物品无法估计价值。
在此,我想寻求法律援助,虚拟物品究竟该由谁来保护?盛大网络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乎一个网络运营商应尽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髻(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0-12-20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