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经济赔偿
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经济赔偿 2013年,我们于某商场租凭了468平方的一个店面,入场装修时,我们有把装修图纸给商场审核,经商场发放装修许可证,我方才进场装修。装修完毕后,我司委托商场指定的消防公司进行二次消防装修,套图和报验。消防局过来二次消防验收,给我们开具了一张消防整改通知书,我们才知道店内在包房的位置有个消防通道,我们要开一扇消防逃生门才能通过消防验收,(而此消防逃生门后的原本的消防通道却是隔壁的商家)我司以商场隐瞒店面的现实问题为由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并赔偿所有投资费用和损失。但商场认为我们不具备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不予赔偿。而且又重新跟消防报批另外的逃生通道,并得到消防支队开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但整改的方案改变了铺位本身的用途。我们因商场未解决消防问题,拒绝缴纳房租,但商场以新整改方案通过消防审核为理由要求我们交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潘依婷(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4-11-23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