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占用公供绿地与停车问题
占用公供绿地与停车问题 本人于2011年1月份在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39号(南宁供电局生活区)购了一房产,并于2011年3月份办好了房产证与土地证。该小区是南宁供电局职工生活区,90%以上的都供电局的退休或在职员工居住,我不是供电局职工,而且像我这样不是供电局员工的人不到10%的住户;供电局作为大部份业主,请来了“南宁宇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现有以下问题:
物业将小区里的绿化用地划分为停车位给共电局的员工使用,我们这里不是供电局员业的业主不得使用,既使是那些点用绿化带的车位空置在那,也不允许其它的人停放,物业说,那些车业是他们按80元/月租了,如果他们不主退,就会一直租用下去。既使不租,也会由物业收回给供电局领导与职工使用,我们这些不是供电局员工的业主。没有使用权。
我于2012年到物业公司反映了停车位的问题,是否将原来业主租有的停车位全部改成灵活停车位-----只要有停车位,小区业主(不分供电局员工或买房的其它业主),都可以停车,这样也方便、灵活的提高使用率,但物业人员说,如果这样,就收不到停车费了,就没有收入了。而且就算是有停车位也不会给们外来的业主使用,外来业主只能停消防通道边,这样也来重影响到其它的生活。前些天,物业将消防通道边上用其它的铁杆挡住,现在连停车的地方都没有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的110网……(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11-23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