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06,27,给别人担保,到时说的是1月还清,借款人至今还没有还
这是可以诉讼要求偿还的
审查是否超担保时效,如果超时效,将不再承担责任,可当面咨询律师。
如你们没有关于保证期间的特别约定的话,如到期之日起,债权人六个月没有主张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话,你的担保责任一般来说就不存在了。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电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