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如果离婚,房子贷款问题
如果离婚,房子贷款问题 婚前,母亲为我购置了一套住房,婚后我和老公居住(买房时我们还不认识,房产证是我和我母亲的名字),婚后由于公婆认为房子不是他们买的,让儿子住在丈母娘买的房子里面有入赘的感觉,所以声明坚决不住,这给本来心事就重的老公心里带来很大压力,有了孩子后,一心想让父母来住的他几次电话给家人,可是他们以种种借口推托,无耐我给老公说:首付款是我妈爸出的,大概25万左右,现在结婚了我们自己付月供,尾款还有十万,不如让你父母把尾款付了,这样一来,三家在这个房子上都有份,他们来住就理所应当了。老公答应了,于是就打电话给婆婆,他们商量后也答应了,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等婆婆把钱寄来,随后也过来的时候,却让我签了一个“借款协议”,内容就是“此款项作为张**和许**居住的******房屋提前还贷所用,考虑此房产所有权归许**及其母亲**所有,特制定本协议。如果产生家庭房产纠纷或者婚姻发生改变时,此款项包含在此房屋价值当中。如果产生纠纷,此十万元从房产价值款中抽出还给男方父母。”
自从签了这份协议,我后悔莫及,本来是出于好意,了却老公的心愿,到头来成我欠他们的了,对我实在不公平,这一年多来一直压在我的心头,最近由于某些问题跟老公的观念不一致,感情越来越冷淡。
我想请问的是:
1、如果真是离婚,这十万元是不是应该由我个人偿还公婆,老公是否也要分担?
2、所谓的婚姻发生改变时,是批女方提出还是男方提出?如果是男方提出,作为我来说肯定是不公平的,我能否也让对方给我写个协议来保障这份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夜空001(河南)
提问时间:2010-12-19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