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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强制执行的问题
强制执行的问题 我是浙江省杭州市的市民,强制执行过程中,我杭州地区的法院委托了外省法院,还给我发了一张”联系函“,上面内容大致是:现申请人(即本人)前去贵院(外省法院)联系执行情况,请接洽,这个意思要我本人去外省法院,才能执行吗?不是杭州的法院已经委托了外省的法院执行了吗,还要我本人前去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nqdvik(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1-22 15:5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杨冬梅律师
VIP
2014-11-22 16:03
你可以和法院核实的。一般你和杭州法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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