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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交易。

赶集交易。 我在赶集肇庆端州区看到一台车,赶集说车是端州的,商家说车是三水区的,所以没去现场试车。然后商家叫我先付款200元,再物流车给我试车。我钱汇给他了,可是没有车寄来,没有电话通知。我已有对方电话,银行卡帐号,支付宝帐号及姓名。这样可以追究赔偿吗?求好心人,好心律师打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斌斌(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4-11-21 16: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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