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种情况如何认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如何认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所还的房产商业贷款,是由原告男方的父亲每个月用现金打入原告还房贷的账户的,但是银行存款人签名必须是原告(贷款人)的名字,可是是原告的父亲每个月用现金打入原告还贷账户的,理所当然书写的笔迹是原告父亲的亲笔笔迹,(只能是以原告的名义贷款),现在原告要离婚,那么这部分由原告父亲还贷,但由原告父亲代签原告名的还贷金额,可否认定为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zpbe1……(湖北)
提问时间:2014-11-21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