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违约问题
二手房买卖,违约问题 我是买方,我和卖方在中介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三方合同,该房屋处于抵押中,合同约定我已交付2万元的定金。现在我不想买了,请问我违约的话,卖方最多可主张赔偿违约金数额最高为多少?房款总价为125万。
合同中有第十款:规定甲乙双方未按合格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须按照合同房款总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支付给守约方。违约方自违反三方合同约定的时间之日起,逾期超过十五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须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赔偿。
还有十一款是: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完成的,则已付定金将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赔偿,甲方有权再将该房屋转让任何人,但甲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完成的,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但乙方不可再为此而向甲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我作为买方(乙方)应该按照哪个条款赔偿啊?我认可定金2万元,作为支付违约赔偿可以不?甲方还有权利要求其他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17787……(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4-11-20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