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具体需要看证据如房本'发票等
您好,第一个问题,你们登记后有没有共同生活,如已共同生活,彩礼很难要回;第二个问题,房子是登记在女方名下吧,你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男方父母的出资,如银行转账,书面证据等,您可以主张首付款加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第三个问题:家具家电就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婚前买的认买的归谁,婚后买的一人一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好运。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做以下回答:
1、关于彩礼,我个人认为是可以全部要回来的。因为您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居住,因此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
2、关于限价房。先说您父母的首付,一般来说,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则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婚后的个人赠与。但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是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这个情况从实践中看,多半会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的话,首付恐怕只能要回一半。
关于房子本身,理论上看公积金及房屋增值的部分一人一半,离婚后谁要房子谁继续还贷款。
3、家电归女方,家具归男方。装修可以作价,谁要房子谁负担装修的钱。
法院一般会按我为您分析的这样判决,不过我建议您还是以协商为主,协商的好处至少在于可以把您父母的首付全要回来。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彩礼钱可以要求返还,但不会全额返还;
2、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男方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
3、一般情况下,家具、家电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装修作为房屋的添附物,会作家补偿给没有分得房屋的一方。
如果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彩礼钱是可退的,已共同生活的,彩礼钱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配了;
房子如果有出资证明的,可以加上增值部分予以返还,婚后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子归哪方,哪方就承担剩余的贷款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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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详细问题建议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