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买房子的认购协议书,但是定金没有交齐,那这个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自愿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您好:
定金不能退回。
照你所述,你交的定金在法律上是订约定金。你未如数交定金,实际上是不“同意签订本协议”,即该协议未生效。你可要求对方返还1万元。
至于手机,如果售楼处同意你补交余款,让协议生效,并同意按活动规则,送你手机的话,就没问题。换言之,售楼处有权拒绝送你手机。
如有问题,可来电来所咨询。
最后一句,你不会为了手机去买房子吧?
未签预售合同的,算你违约,卖方有权不退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