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发现不是亲生的儿子
离婚后发现不是亲生的儿子 2008年11月我与前妻协议离婚了,离婚前我们有个家族企业注册资金是105万,当时的法人是前妻,我和我弟弟是股东,前妻占20万、我占15万、我弟弟占70万,实际上所有的产业是我们父亲的,只因我们是浙江人前妻是本地人处于办照方便才让前妻当了法人,但具体的操作经营管理人是我,离婚前我将前妻和我及弟弟的股份全部以书面形式转让给了我的父亲,3份转让协议出让方全是我签字的,股份转让的同时我将公司的名称也改了,法人变更为我的父亲了,当年(2008年)我们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我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金额是115万元。接着我们协议离婚了,我们有个儿子和女儿,当年儿子11岁、 女儿3岁,离婚协议上儿子归她女儿归我,双方各自抚养,我把我们共同的房产价值20万给了前妻还给了50万元现金,并承诺前妻可以享受某某公司(即是我父亲的公司)每年10万元分红,但没有该公司任何的股权,直到某某公司不存在为止,这个承诺公司法人(也就是我的父亲他不知情的)当时我是处于对她母子负责的态度决定的,2009年我兑现了给她付了10万元,是用我自己的钱付给她的并不是公司的分红,今年的7月我发现了我抚养了11年的儿子竟然不是我亲生的,我带儿子做了DNA结果不支持我们是父子关系,这个消息对我及我的家族是致命的打击,我找前妻谈了我的要求:我认为一点也不过份的要求,1、儿子不是我亲生的已经是事实了,我要通过法院脱离父子关系,2、从离婚时起开始算,每月承担女儿的抚养费1500元/月,3、取消协议离婚中约定的每年10万元的分红,并还我2009年付给她的10万元。结果前妻不同意我要求的第3条,她同意我脱离父子关系,同意支付抚养费但没有明确会负担1500元/月的金额,不同意我不付给她10万元/年和还我2009年付给她的10万元,请律师指点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lacs(新疆-博尔塔拉)
提问时间:2010-12-19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