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申请执行10年为什么不执行?汽油烧孕妇为什么只判2年?
申请执行10年为什么不执行?汽油烧孕妇为什么只判2年? 2003年11月1日在吕梁柳林,因地基纠纷邻居刘武军买汽油将我烧成重伤,双手残疾面目全非,身上还有大量的烧伤面积,鉴定一级残废。指定晋中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晋中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05年晋中法院改判过失伤害罪判刑2年,赔偿32万。同年上诉山西省高院维持了原判,06年7月份递交了申请执行书,后来晋中说通过山西高院委托给吕梁中院执行,可是我们去吕梁中院问,吕梁中院说没有这回事,我们也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委托那个法院执行的相关的通知,就这样一拖就是10年。我对判决一直不服,量刑太轻,赔偿太少。还有在04年上网通缉时,照片也弄错了,后来我老公去山西省公安厅四处一个叫陈荣启的人让我老公看那个通缉时才发现错了,所以我觉得晋中法院采用的证据不真实,虽然什么都清楚可就是得不到公平,难道就因为我们没有钱法律就保护我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被冤的人(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14-11-18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