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电信通讯

联通公司合同中未写入的收费标准的款项是否违背合同?

联通公司合同中未写入的收费标准的款项是否违背合同? 罗律师您好,我前几天新申办了一个中国联通公司的新手机号码,当时给我办理的营业员可能是因为太忙,只是向我讲了接听通话方面的收费标准,对GPRS上网的资费却只字未提,给我的新开户合同书里,同样也是只有通话资费,而GPRS这块在合同书上只有"GPRS 标准"字样.后来两天我用该号码GPRS上网查资料,很快就被停机了,扣除预存的50元话费,还欠费10元多.我通过联通公司客服反映几次,我认为GPRS上网的问题因为没有标明具体收费,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向我说明.应该是违反了合同协议书上注明的"明码标价"的规定,按照合同联通公司按照3分钱/KB的标准收取我的GPRS费用,是违法的,GPRS应该0资费标准向我提供服务.联通公司的客服答复说,他们公司GPRS就是这样的收费标准,不存在违背合同中"明码标价"的规定.
    我想请教律师您,联通公司在对我的GPRS收费问题上是否属于违反合同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herma……(广西)
提问时间:2010-12-18 20:2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