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种问题该怎样解决?
这种问题该怎样解决? 您好!事情大概是这样的:(甲为男方,乙为女方)。
甲和乙经人介绍成为男女朋友关系,甲全家均在外地(福州)打工。半年后,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乙前往甲家,两人同居。同居时间大概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里,双方不能很好的磨合,经常吵架,不能达到恋人双方应有的和谐,且不具备感情。在未和甲的家人商量的情况下,自行买票,在走之前才告知甲的家人要离开,回到乙自己家中。在要走时,乙坚持认为是自己怀孕了,但因为没有到医院经过正规的检查,所以带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在走的时候,乙甚至留下后话,说过两个月后再来。此时,双方关系还不是很僵。
乙回到家中,由于两人的感情逐渐变淡,联系慢慢减少。一天,甲突然接到乙的电话说:“我在来福州的路上,在南昌车站的时候肚子痛,便下车了,现在在妇幼保健医院,我身上没钱,打点钱过来。”此时,甲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不让我过去,却只要我打钱过去。因为有了以前的经历,乙方借了甲方好几次钱,甚至现在还欠有几千。为何现在又让我打钱过去,甲方表示怀疑,怀疑她究竟在南昌没有。于是甲方便对乙方说:“你让医生给我打个电话,我了解一下情况。”但是乙方坚决不同意。后来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乙因为没有得到甲方的钱,回到家,开始大肆宣传,说甲方以及甲方的母亲是如何的不对,怀上孩子不要她,甚至多次到他俩的介绍人家里去闹。编造一些莫须有的谎言,比如说:甲让他的幺爸全家来杀她之类的话。严重重伤了甲的人格。
现在,因为乙的这个孩子,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在双方均没有感情的基础上,更不可能走进婚姻的殿堂。这个孩子按理说是不应该留下的。否则,这个孩子永远也得不到幸福。甲通过了解,原来乙以前存在着行为不检点之处,曾多次打胎,就在今年和甲已经订婚的情况下,还与别人有染,打过胎。现在,按怀孕的时间推算,乙怀孕不过两个月左右,一般人在两个月左右时看不见肚子的,而她,却可以看见肚子。甲似乎怀疑这个孩子并不是他的。乙听见后,说去法庭告甲,并且让甲现在寄钱过去,她就打孩子,甚至问甲准备打多少过去。乙还说这几个月的误工费以及坐月、打胎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出。对于工作的事情,全部是乙方自己愿意辞职,自己不上班,甲方从来就没有强迫过乙方,让她辞职。无论怎样说乙方就是想要钱,甚至还说,要是有钱,这孩子早就打了,就是因为没钱,她妈也不愿意拿钱给她打胎。甲方认为这其中有问题就说:之前借的那三千拿去打胎,就不用还了。乙方说的是,甲方只要打钱过去,乙方就还。后来甚至乙方的说法又变成了:现在没钱还你,等以后孩子生了,挣了钱再还你。很明显,这似乎就是一场骗局。乙后来又要挟甲方说:我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去验血,要是是你的,孩子不会给你,你要一直养到十八岁,我要把你屋里整穷。甲方很是无奈。
在此之前,在甲乙双方同居期间,乙说自己例假来了,但甲方及家人根本就没有看见有例假来的痕迹。以前没有想起,现在事情突然闹成这样,大概也就回忆注意起来了。很是认为,这其中一定有一些问题。
那么,请问:运用法律的手段,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一糖葫芦(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0-12-18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