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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律师:

请教各位大律师: 请教各位大律师,如下:

录音中有两个人对话,言辞中带有影射“警告”的意思,比如莫名其妙突然就跟对方说“做人要善良”。但是这句话中没有提及人名,而且是录音,不是录像,无法看到有无第三人在场。

请问,如果取出对话中两个人的“声纹”,认定是谁在说话,能否作为诽谤罪,恐吓罪,侮辱罪,等类似造成精神损害的罪行的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fan……(天津)
提问时间:2014-11-17 17:4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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