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关于肇事者送撞伤者到医院途中改变送医院的路线直接把撞伤者丢弃在荒郊野外。肇事者定罪是怎么认定的
关于肇事者送撞伤者到医院途中改变送医院的路线直接把撞伤者丢弃在荒郊野外。肇事者定罪是怎么认定的 事情发生在2010年11月16日晚上6时分。我的亲戚骑自行车到要点买药途中,被一辆蓝色动力三轮车撞伤。肇事者当即下车将我亲戚抬上车,但却不是送医院。而是拉到2公里之外的镇外一座庙前丢弃。直到第二天凌晨6时左右。我亲戚才被到庙里上香的香客发现。经报警被送往医院救治。那一夜。整整12个小时。那天晚上的气温是11度。
在经过警方排查和自己家人亲戚的协助下11.26号左右抓到了肇事者。
案件已提交到检察院。但是检察院没有批捕肇事者,理由是法医鉴定为"轻伤以上"处理方式是“监视居住”这种方式。我们全部的亲戚和很多人多很气氛不解的问题。因为他的行为是很恶劣了。已经造成故意杀人(未遂)的这种状况。为什么不能批捕呢
讲述一下我亲戚现在的身体状况。现在已经转到住院部。伤势情况是右脚右手失去知觉。大脑里存留淤血在观察期间看病情如果恶化随时开一个洞清理淤血。但是医生跟我们说清理淤血只是一种表面的状况。其实他大脑那天撞伤后在荒郊野外冻了12个小时已经伤到大脑了。我亲戚现在年龄是68岁男。
我现在所问的问题:为什么要“监视居住”我们现在就是想不通。在这段时间应该在拘留所的。等我亲戚伤势如何后在定他判刑程度?能不能用其他的途径告他和拘留留在拘留所里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enzho……(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12-18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