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结婚后的房子问题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加上他的名字哪天离婚了这房子会被分掉
加名则为共同财产
只要加了名字就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就可以分得一半
加了对方名字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加名后为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会分割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