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地因修高速公路,占用本村20户的责任田,土地补偿费村委会以田租的形式每年发放给征地户
不符合规定。 我的补充: 2014-11-17 08:03
建议协商处理。
针对你的提问回答如下:
征地补偿款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你们当地村委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依法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但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政府作出规定。
根据当地的分配办法,结合安置方式,将核定的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由当地实施征地的部门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各地可以利用给农民个人的农业补贴等有关资金直接支付渠道,将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农民个人。
因此,你们当地村委会以田租的方式每年发放给征地户的做法是严重违法的。
你们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