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地契继承的问题
关于地契继承的问题 问题是这样的,我爷爷是顺德户口,他去世了,留下了一张地契,写的是他的名字,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跟他同一个户口,另一个是佛山禅城的户口,由于房子建在基围附近,水利局为了加强堤围的防洪能力,有可能要拆迁房屋,水利局是这样规定,拆迁的话根据评估,建筑物要赔偿,村委会根据地契赔偿土地,现在问题就是,不跟爷爷一个户口的那个儿子可不可以继承他的地契,然后再写证明说以后赔偿土地的话,两个儿子一人一半呢?或者直接在地契继承时候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去,规定每个人一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lven……(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12-18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