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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被人殴打致伤,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被人殴打致伤,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我的父亲是天安裕景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2014年11月11日该小区一名业主对单位现行规定的采暖费用问题不满,酒后到物业闹事与我父亲发生争吵,并动手打人,因父亲今年已58岁,哪能经得起对方30多岁的人进行的人身攻击,致使我父亲右眼被打出血,同事报警后我爸被送往医院救治,派出所只是简单的做了笔录再也没有音讯,打人者并无受到任何处理。至今已一个星期了,这事却没人过问,我们都是有素质和文化的人,不可能再去把打人者打一顿吧,这样也是违法的,我想问一下公安部门有理由作为吗?我已申请了伤情鉴定,请问下步我将如何合理的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hsdsp(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4-11-1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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