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高利贷还款

高利贷还款 家里有人借了高利贷,是分多次借入,实际收到本金大概是10万左右,但是每次写欠条的内容大概是“借***(人名)**元,  借款人:***   日期:**月 **日  至**月**日  ”共有多张欠条,总额大概是25万,请问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还多少钱呢?如果在他们追讨期间内,伤害了欠债人,比如拘禁,殴打啊,这方面出现什么问题时候可以反起诉债务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熊点点(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12-18 10: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