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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单位租赁工业园区厂房,15号签合同,而且一年房租在签合同之前一次性交清,办公室主任告我:他们可以免费为商户提供叉车服务,16号我告知要用叉车,18号下午上班时间叉车来帮搬运设备,由于司机未将叉车吊装设备的规定吊装位,而是将叉车的单腿插入设备底盘(属违规操作),然后用手去抱500多公斤1.75米高的设备,设备失衡倒下,将司机砸伤。现伤残鉴定六级。请问行家我单位是否有责?责任有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59335……(北京)
提问时间:2014-11-1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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