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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律师好,我和甲方在1999年承包了75亩当时的开发地,而且一次性付清了当时的承包款12500元,并且做了公证,有一项土地补偿费合同中说,要在2004年交,合计为1500元,但是因为当时的土地不值钱,甲方也没有通知我交这个钱,我也没有仔细看这个合同,今年我又要重新经营这片耕地,但是甲方以我没有交补偿费为由,要无条件收回我的耕地,这样子我起诉可以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7229……(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4-11-1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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