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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取钱时忘记取卡,结果被人取走两千,到派出所报案,他不立案,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在银行取钱时忘记取卡,结果被人取走两千,到派出所报案,他不立案,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在邮局取完钱,忘记取卡,然后被人取走两千元,到派出所报案时,他们说这不属于盗窃,而且金额也不足以立案,这是什么意思?他们不是为人民服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9625(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4-11-15 08: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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