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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割纠纷
房屋分割纠纷 2009年3月份我和男友通过我爸爸公司在开发商那里以优惠市场价17%的内部价格买到了一套房子,当时合同约定我们两个是共同购买人,我是主要购买人,他是共同所有人,首付款为108000左右,他给了十万,我只给了8000左右,后来的按揭是由我的名字办的卡,我只给了2个月左右的月供,其余的是他支付的,我们现在分手了,房子也装修好了,装修费用是由双方给付的,我和他都想要房子,所以现在准备起诉,上了法庭如果我选择不要房子的话那他应该如何赔付我呢?或者我要房子,如何赔付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Pv8754(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12-18 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