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今年7月十4日下午5点半时候,我工地上有位女付工下班回生活区的路上(在工地围墙里面)
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的
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你无须承担责任。
您无需承担责任
理论上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实际中如果采用过错责任的话,就需要结合很多实际情况来分析,比如路面是否平整,是否湿滑,是否有作业车或工具对通行造成障碍等等。
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您好:
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老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