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时间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您好,工作时间可以分为标准工时、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标准工时即每天八小时,您所说的上十二休二十四是综合工时。劳动法明确规定每周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个小时,超过部分需要支付加班费。
根据公司劳动性质 和作业时间 是可以这样上班的 十二加二十四 是三十六 每三十六小时 上班十二个小时 是三十六小时的三分之一 每天八小时 是二十四小时的 三分之一 周六上班 支付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
不符合国家八小时工作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