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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 你好,我们村被第十二届全运会选为全运村,但是征用土地的时候没经过村民签字就开工建设,然后把征地款打到村民的卡里以后,让我们签字,而且合同上没有任何公章。全运村只是大浑南开发的一块,但是征用土地的价格却不一样,其他村是8万元,而我们是6.5万,村里还要提留百分之10,剩5.85万还要交一部分保险。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这符合法律程序吗?有没有统一开发统一价格方面的规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c250(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2-17 16: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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