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儿子5岁,今年5月份在学校课间摔伤,造成大腿骨折,已经做完第1次手术
学校要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你好,学校应该做出赔偿的
你好,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根据你们的情况计算赔偿清单,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你好,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每一项赔偿 都是有具体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计算索赔数额
你好,学校是有责任的。
你好。学校有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数额建议你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你好,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