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14岁 学校上体育课 跑步摔骨折 学校有责任吗
学校有过错是应当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只能承担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视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如学校在本次事故中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学校负赔偿责任
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有过错,可要求支付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