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违反程序开庭,拒绝参加
违反程序开庭,拒绝参加 已经在立案四个月时开过庭,从立案到已经十个月时,法院电话告诉我要开庭质证法院自行收集的证据,开庭时我当庭提出超审限,开庭不下传票,无人申请法院自行收集的证据不符合法院可以自行收集的两种,等等问题,审判长都不回答我,我就以开庭程序不合法拒绝质证。后来我就开始到人民代表委员会和检察院反应如此办案不对,人大要求法院尽快给答复。这时我又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可以拒绝参加开庭吗?我是民告单位,劳资纠纷。单位给法官好处了。才会这样一直不给我判决书,反而又违反程序开庭。我想拒绝参加。正式开庭已经参加了。该举的证也举了。
补充:法院一定是超审限。因为从立案到现在已经十个月了,是一般程序。我问法官超审限开庭是否合法?法官也没有告诉我本案延长审限。就是超审限呀。延长审限法官是有告诉我的义务的,并还要告诉我延期的原因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WYZWY(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2-17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