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撞上卸货物上,导致面部受伤破相,谁的责任?
如果卸货系在道路上进行且没有采取安全措施,那么参照《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货车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任,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职责任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以及《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小孩子突然跑过来导致受伤,监护人显然是没有履行监护责任,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可以减轻货车方的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责任
孩子的监护人也有责任。
孩子监护人也有责任
要看具体情况的。
双方均有责任